一、 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
2、本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人员,且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3、在学期间成绩优秀,英语水平优异,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其中申请“3+3”学制的申请人须在一类重要期刊或SCI、EI期刊,以本人第1署名或导师第1,本人第2署名,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对发表学术成果的期刊分类,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 学制类型
我院硕博连读有3种学制,“1+4”(硕士研究生1年、博士研究生4年,限十年树人计划)、“2+3”(硕士研究生2年、博士研究生3年)、“3+3”(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研究生3年)。
三、 资格审查(2019年1月17日之前)
1、提交申请材料(2019年1月14日前)
(1)考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2)身份证、本科阶段学位学历证书、硕士阶段学生证的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5)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6)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7)各类外语等级证书。
(2)以上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现场须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3)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于2019年1月17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 考核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实行批次录取。优先考虑申请“1+4”学制的考生,其次是申请“2+3”学制的考生,再次是申请“3+3”学制的考生。在申请各类型学制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测评包括:本科或硕士阶段平均加权成绩、科研成果计分、综合面试计分(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硕士阶段平均加权成绩*0.4 +综合面试计分*0.6 +科研成果计分。
1、科研成果计分项目:
(1)论文:SCI一区论文计45分,SCI二区论文计22,SCI三区论文计10分,SCI四区论文计7分,中文一类重要期刊计10分,中文二类重要期刊计5分,一般期刊计2分;
(2)专利:授权国际发明专利计40分,授权国内发明专利计20分,授权实用型专利计5分,授权软件著作权计5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5分。
注:1.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的科研成果将全额计分;湖北大学为第一单位,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科研成果计分乘以0.6,成果为硕士期间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的取得的且湖北大学非第一单位的须学生本人第一作者方可计分,并按乘0.6系数计算;
2.中文一类、二类期刊及专著级别采用校职称评审文件所定的期刊,外文期刊按照研究生院评奖文件要求执行;
3.标注为多人同等贡献的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只能使用一次并需要得到其他共同一作的作者授权使用。软件著作权需由导师出具实际贡献人署名情况的情况说明。
4.中文的论文须正式出版即具有年卷期及页码;英文论文正式见刊或者网络在线刊登均可(见刊时间由申请者二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可更改)。
5.英文文章被SCI收录,但暂时没有分区的论文按照SCI 4区论文计算。
6.科研成果计分总分一样的,以最高代表成果作为裁定依据。
2、综合面试(2019年2月16日- 18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考核;
(2)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介绍本人及科研工作情况15分钟(采用PPT),面试老师提问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面试专家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五、 录取程序
1、考核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日2018年2月20日前,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考生姓名、成绩、报考导师姓名、推荐人姓名等,未被公示的考生视为未通过考核。
2、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公示最后拟录取名单并统一进行录取工作。
3、后续办理转博手续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 其他
本细则解释权归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